(六)《放蜂场地的安置和中意蜂争占场地问题》——“蜜蜂大讲堂”走进农业农村部直播间,第一讲之六

(六)《放蜂场地的安置和中意蜂争占场地问题》——“蜜蜂大讲堂”走进农业农村部直播间,第一讲之六
解读二:放蜂场地的安置
结合相关法律和规定,在这里我们说一说养蜂场地安置的问题。放蜂场地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没有放蜂场地,就没法从事养蜂,更难以创收和发展。近年来,养蜂人为争占场地没少争斗,甚至因为争占场地问题发生过多次伤亡命案。这是非常不应该的,可是现实的存在怎么办呢?我们应该知道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来做,不要意气用事,也不要强行的去争斗,这样于事无益。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个是,在家里坐地饲养的,他是固定的。原来农村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有个宅基地,放个30箱,50群的都没有问题。可是现在随着新农村建设,很多农户都“上了楼”了,没有了宅基地。很多农村现在没有院落,在家坐地饲养放蜂场地无着落,外出流动放养更无法落实,成为养蜂人***为头疼的大事。这个怎么办呢?
为此,我曾多次提交建议引起国家重视,国土资源部明确答复:“主要通过鼓励和支持地方土地整治,对闲置、低效、散乱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和布局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整理节约的土地优先用于农民新居建设和发展农村产业,包括满足养蜂业的用地需求”。这就说明养蜂用地得自己去争取,自家院子没有了,可以到村里、到乡镇去申请,去提出要求:我养蜂场地不够了,需要多大个面积发展养蜂生产。当地村里或者乡镇从一些闲置的土地进行安排。当然,选场地的时候,还要注意些问题,一个是要避开人员比较密集的地方,以免蜜蜂蛰到人;再一个不要在公路边,因为在公路边是不允许放蜂的,尽量找那些边边楞楞的地方,比如山脚下,比较开阔的地方。
《畜牧法》第37条对这方面也有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根据本法律,养蜂场用地应该与养鸡、养羊、养猪场用地一样进行规划安排。
不要认为养蜂是个小事儿,养蜂也需要用场地,这个“地”是国家的,不是随便可以盖的。有时你感觉这个地没用,没用你没有经过批准、同意、认可,你自己随便建个蜂场是不行的。
另外,关于我们流动放养,流动的场地问题。国家《养蜂管理办法》第14条,对放蜂场地也进行了规定:“主要蜜粉源地县级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蜂业行业协会,每年发布蜜粉源分布、放蜂场地、载蜂量等动态信息,公布联系电话,协助转地放蜂者安排放蜂场地。”这就是说,养蜂不是说想到哪里,想放就放的,必须要到你放蜂地的主管部门去联系场地,同意去了,他给你开具证明,你是合法放蜂。你如果盲目的闯入,引发争斗,那就是你的不对了,我们必须要按规定办事。
再是养蜂者自己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养蜂证》,到放蜂地点落实放蜂场地,蜂场间距在1千米以上。不能你到一个地方,看到蜜粉源比较好,不管蜂场间距就随意放下,这样不但影响人家的收入,也影响你自己的收入。再一个不能随意在公路旁停车放蜂,更不能占用道路摆蜂或搭棚堆物。这是《交通法》等硬性规定的。这些方面请大家高度重视,不应任意胡来。
解读三:中意蜂争占场地问题
中蜂和意蜂场地之争由来已久,近十几年来,这个问题发展的非常快,也非常的激烈。我们大家都知道,中华蜜蜂主要繁衍于我国,是东方蜜蜂代表蜂种,而意大利蜂为引进蜂种,是西蜂代表蜂种。东西方蜂种体型、生物特性差异较大,物种竞争十分激烈,在漫长的竞争过程中,东方蜜蜂明显处于劣势。所以近30年来,中蜂已下降75%以上,平原地区已很少见。为此,我国提出了建立中蜂保护区这样一个政策,并设立了5个*********的中蜂保护区,还有20多个省级保护区。《养蜂管理办法》也做了相应规定:转地放蜂者不得进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依法确立的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区、保种场及种蜂场的种蜂隔离交尾场等区域放蜂。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中蜂的物种生存,对放蜂影响有限。省级以上中蜂保护区全国较少,主要设置在深山区。同时,根据实践证明:中蜂适应深山区零星蜜粉源采集与生存,而意蜂则喜欢采大宗蜜源。根据这一特点,地方政府应发挥行政引导作用,科学划分中、意蜂饲养区:深山区作为中蜂饲养区,平原作为意蜂饲养区。
我在这里向大家解读的是,保护区设立的并不多,但是很多的纠纷,是产生在保护区之外。为什么呢,就是有些地方的保护主义,有些地方养中蜂的自己划了一个地盘,不允许外地人来放蜂,他也没有什么法律依据,他自己说这是保护区。我认为他这是不应该的,保护区得有文件的。保护中蜂是我们大的政策,同时我们也不排斥西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分区饲养。事实也证明,一般山区的零星蜜源适合养中蜂,但是平原的大蜜源,就适合养西蜂。混杂地如果说不是保护区,混杂采完蜜,还是分开饲养好。
好比说有些山口,或者是丘陵地带,洋槐比较好,或者种了大面积的油菜,这样在花期,中意蜂在一起也相安无事。怕的是在没有蜜源的时候,中意蜂就要互盗,这样吃亏的就是中蜂。所以到那时候,意蜂就要适当的搬走,不要在那里危害人家当地的蜂群。这样,我们作为同行业,作为蜂友,应该团结友爱,抱团发展,发扬风格,不应相互争斗。争斗起来,打官司认为不值得,不打官司抡拳头,那是有风险的,违法的。只要是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以理服人,什么都好办。
(未完待续)
以上资料转发自直播精彩回放——畜牧养殖实用技术大讲堂第八期,养蜂第一期。
由“宋心仿蜂业发展基金会”监事兼宣传委员会委员陈达希整理编辑,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虎牙村慧林种养殖基地(个体户)覃爱林师傅审核修改。